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行政法二
ADMINISTRATIVE LAW (Ⅱ) 
開課學期
98-2 
授課對象
社會科學院  公共行政組  
授課教師
黃錦堂 
課號
PS2302 
課程識別碼
302 4322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帶 
上課時間
星期二7,8(14:20~16:20) 
上課地點
社科11 
備註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80人
外系人數限制:1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上學期已經進行到行政作用法之行政處分,本學期將近入以下的議題。
一.行政作用
1.行政契約
(1)行政契約之概念
(2)依法行政與契約自由
(3)行政契約之一般理論
(4)我國行政契約之理論與實際
2.事實行為
(1)事實行為之概念
(2)事實行為之合法性
(3)事實行為之救濟途徑
3.行政罰
(1)行政罰之概念
(2)行政罰之判例法
4.行政執行
(1)行政執行之意義
(2)舊法之檢討
(3)新修正之行政執行法之內容
5.行政計畫
6.行政程序
(1)行政程序之意義
(2)行政程序之弁?
(3)行政程序之立法例
(4)行政程序之一般原則
(5)我國行政程序法之立法經過
(6)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
(7)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8)程序之開始及進行
(9)聽證程序
(10)作成行政處分之程序
(11)締結行政契約之程序
(12)訂定行政命令之程序
(13)其他程序
二.行政救濟
1.行政爭訟法要義
(1)行政爭訟新制之特色
(2)訴願之提起
(3)訴願之審議及決定
(4)訴願之停止承受終結及其他
(5)行政訴訟之種類及其實體判決要件
(6)訴訟當事人及訴訟參加
(7)第一審程序
(8)簡易訴訟程序
(9)上訴抗告再審及重新審理
(10)暫時權利保護程序
(11)行政法院審查權之範圍
2.國家責任
(1)國家責任與公法上之請求權
(2)損失補償
(3)國家賠償法
 

課程目標
1、在上學期對「行政」、「行政法」及「行政組織與公務員法」有初步的理解之後,這學期將進一步讓學生瞭解行政作用和行政救濟的意義與內涵。
2、本課程將講授阿胡斯國際公約有關資訊公開、民眾參與與行政爭訟之規定,並檢討我國暨有的規定 
課程要求
1、同學們對吳庚教授的教科書應先進行初步閱讀,也應關注報章相關新聞之作為實例的可能,以便在課堂上能積極參與討論;
2、將印發阿胡斯國際公約條文與若干國內行政法院判決,請同學一併閱讀與參與討論。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黃錦堂,2009,「高度科技專業性行政決定之司法控制密度—兼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六訴字第一一一七號判決」,東吳法律學報第二十一卷第一期,頁1-頁33。
黃錦堂,2008,「德國獨立機關獨立性之研究—以通訊傳播領域為中心並評論我
國釋字第613號解釋」,中研院法學期刊,第3期,頁1∼頁54,2008年6月。
黃錦堂,2008,「財產權保障與水源保護區之管理:德國法的比較」,台大法學論
叢,第37卷第3期。
黃錦堂,2009,「判斷餘地理論於公務員保障法之適用與檢討」,法令月刊,第60卷第9期。
黃錦堂,2009,「警察勤務外酒駕肇事之免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九七年判字第九二二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134期,頁214-221。
 
參考書目
吳庚,《行政法理論與實務》,2007年九月十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末考 
100% 
共四題,每題25分,只准攜帶六法全書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23  行政契約
(1)行政契約之概念
(2)依法行政與契約自由
(3)行政契約之一般理論,尤其與行政處分的選用區別
(4)我國行政契約之理論與實際
 
第2週
3/02  行政事實行為:非正式之行政行為,其中尤其溝通、協商在行政學上具有重要意義,但傳統行政法學並不特別重視;其中之教導與勸告也同樣為重要的國家行政手段的一環,國加油其得經過資訊的公開與散播而調控相關行政領域,尤其在風險或危險較高的案型
(1)事實行為之概念
(2)事實行為之合法性
(3)事實行為之救濟途徑
 
第3週
3/09  行政罰(我國的種類較多,合憲性之要件,執行權之歸屬) 
第4週
3/16  行政罰主要爭議問題
 
第5週
3/23  行政執行之罰鍰之執行,憲法之要求,兼論限制出國與禁止奢華條款 
第6週
3/30  行政執行之間接與直接強制,以及即時強制:凡此與罰鍰、按日連續處罰之關係,憲法之要求,各領域或案型的的歷史發展/結構/危險高低以及立法決定 
第7週
4/06  行政程序
(1)行政程序之意義
(2)行政程序之弁?
(3)行政程序之立法例
(4)行政程序之一般原則
(5)我國行政程序法之立法經過
(6)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
(7)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8)程序之開始及進行
(9)聽證程序 
第8週
4/13  關於行政程序之聽證 
第9週
4/20  行政計畫之種類,作為行政行為之一種的由來,以及討論的架構 
第10週
4/27  關於環境行政有關之法規命令與重大個案之行政行為,尤其後者,阿胡斯公約 
第11週
5/04  訴願法 
第12週
5/11  行政訴訟法(關於我國行政訴訟制度之沿革、行政法院組織、訴之合法提起之要件) 
第13週
5/18  各種訴訟類型與行政法院審查權之範圍I:兼論阿胡斯公約
 
第14週
5/25 
各種訴訟類型與行政法院審查權之範圍II:尤其高科技專業案型及公務員考績陞遷調任案型,兼論阿胡斯公約 
第15週
6/01  國家責任法概說(憲法的法治國與人權要求,德國法之繼受等) 
第16週
6/08  國家賠償法,尤其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釋字第469號)
 
第17週
6/15  國家損失補償法,得有多種類型,例如土地徵收、土地使用限制例、H1N1注射疫苗之傷亡之補償問題